吉安市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 招商动态 |2016-07-06
吉安市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改革要求,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发展,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策出台
1.出台若干意见。按照“情况要摸清、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的要求,全面落实“省80条”政策,继续实施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2条措施,制定出台若干意见,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制定政策汇编。对中央、省、市出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分门别类梳理汇编,进行专题公布和宣传,形成企业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直有关部门)
3.编印咨询联系表。详细提供每条政策相对应的咨询单位、联系人、联系